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依法统计,推进诚信统计,建立保障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信息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告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鞍山市统计局在mobile.288-365设立“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予以公示,并与辽宁省统计局门户网站的公示平台相链接。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检举各种统计违法行为,鞍山市统计局将依法依规认真组织查处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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