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学习《条例》《准则》有感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认真地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重修后的《准则》对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体现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作为一名青年党员,我深知“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一寸光阴一寸金”的道理,更能体会到不进则退的压力感、干事创业的责任感、执政为民的使命感。通过学习我受益匪浅,对《条例》、《准则》又有了更深的感悟。

一、要善言善思,学有所获

古人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只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单纯靠“苦读”和“善学”还不行,还要把学习刻苦与思想艰苦结合起来,要学会用脑读书、用心读书。当然,一味的读书,而不思考,只能被书本牵着鼻子走,就会被书本所累;而一味的埋头苦思,不进行知识的积累,也只能是流于空想,陷入想当然的境地。只有把学习和思考结合起来,才能学到有用的真知,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得。二者贵在学有所思,通过认真缜密的思考,对书本上的知识与实践中积累的经验进行分析研究、综合判断,反复比较揣摩,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进而找出规律性的东西,达到对书本知识真正的理解和运用,丢其糟粕,取其精华,实现学有所成。同时,我也深知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要抓住热点、难点思考问题,要结合工作实际思考问题,要坚持与时俱进思考问题。

二、要严于律己,严谨做人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每一名青年干部都要学法、懂法、守法,作遵纪守法的表率、依法办事的表率、积极与违法行为作斗争的表率。一要敬畏法律。要在法律面前始终保持一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心态,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自觉把个人行为、行政行为等严格约束在法律框架内,按程序办事、按规定办事、按制度办事。二要忠于法律。对法律不仅要发自内心的信任、信服、信仰和敬畏,更要坚决遵守、坚决维护,用实际行动践行法律、执行法律、忠于法律,做到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不枉不纵。执行法纪不能讲价钱、讲特殊,更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做到执法中不越权、不失职,提高执纪执法水平。三要捍卫法律。青年党员干部都要有一种浩然之气、正义之气,在自己模范遵守法律的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我们要善于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切实增强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真正做到“去小恶以保本真,积小善以成大德”。

三、要恪尽职守,服务群众

年轻干部要严于律己,永远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是我们党执政的最根本经验。作为青年人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牢固树立献身精神、公仆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际,求真务实,推动科学发展。作为统计局的青年人,要经常到基层部门单位、企业去调研,蹲点解剖,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为鞍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翔实的统计资料。

 

(签发人:卢桂芳 核稿人:王敬全 撰稿人:焦娇)

 

附件
相关文档
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