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鞍山市统计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紧紧围绕工作大局,聚焦中心任务,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在实际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在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廉政制度体系完善及统计领域制度规范执行等方面做出了努力,有效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并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形式,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经验如下:
一、局党组和局纪检组切实担负起了“两个责任”
(一)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特别是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落实主体责任五方面具体内容抓落实。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问题,今年我局提拔的3名副处长以上干部,均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的组织程序,无规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三是领导和支持局纪检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职工有违法违纪行为苗头发生,及时采取帮助教育等相关措施;四是党组书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二)局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聚焦监督主业,突出监督主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协助局党组抓好全市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和统计行风建设工作。截止目前,全市统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以及统计行风建设都没出现任何问题。
二、高度重视,强化一岗双责
(一)截止目前,我局召开了10次党组会,研究布置相关工作。组织制定了2016年鞍山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表,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到人,杜绝无人管、无人问的现象。
(二)认真整改落实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是分层次开展廉政教育。在领导班子成员中加强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学案例剖析材料写心得体会文章;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家属签定了“家庭助廉承诺书”,开展了统计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强化了宣传效果。形成独特的“比工作讲创新,重文化讲人情”的统计系统廉政文化氛围。使全局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彻底摒弃“统计部门无权无钱,没有腐败土壤”的错误认识,意识到清水衙门也有水不清的时候,任何时候都不能丝毫降低对自身的纪律要求。二是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请销假审批制度。三是驻局纪检组、机关党委、办公室组成纪律检查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劳动纪律,杜绝少数干部身上存在的纪律松弛、作风涣散的问题,确保市统计局机关有序高效运转。
三、注重效果,抓好“两学一做”专题教育
局党组重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两次听取了机关党委的专题汇报,并给予工作指导。市统计局召开自5月10日召开全局党员“两学一做”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学习教育以来,坚持做到了四个贯穿始终,全力推动统计工作科学发展。
(一)注重把深化学习教育放在首位。每周三下午,党小组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每月月末党支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每个季度全局举行一次集中学习。 局党组成员要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并上党课。截止目前,各党小组集中学习了10次,党支部集中学习了两次,中心组集中学习了10次。通过学习,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总体要求和基本方法,为践行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注重细化硬化学习教育各项措施。市统计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两个方案,既明确了我局全体党员为教育对象,又提出了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高于普通党员的要求;既有总体要求,又有基本方法;既明确了学习书目,又明确了支部4次专题研讨、班子6次专题研讨的题目、党员两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大致时间;既有学习研讨交流内容又有实践活动载体。
(三) 注重推动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1.筹备机关党委换届工作。根据《党章》,报经市直机关工委同意,8月16日召开机关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健全完善党组织机构,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和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2.推广应用《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手册》。着重讲解党建工作手册内容,让每名党支部书记明确工作职责、了解工作制度、掌握基本方法、熟悉工作程序、把握标准和要求,解决好党支部书记会做的问题。
3.健全完善党日制度。出台《鞍山市统计局开展党员“统一活动日”实施方案》,明确了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三为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如遇法定假日或因业务工作繁忙,顺延至下一周的星期三,可串不可占,用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落实学习教育,开展义务服务活动。
4.开展党员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通过集中排查,核查了党员身份信息,理顺了党员组织关系,规范完善了党员档案,从源头上治理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等问题,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之中,进一步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5.开展党员党费收缴自查和检查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市统计局各级党组织对组织关系在我局及所属辽宁省统计局鞍山调查队、市统计普查中心的70名党员(含一名预备党员)的党费交纳情况开展了认真的自查和检查工作。通过此次活动全体党员树立了爱党护党的意识,提高了对按时如数缴纳党费的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加强了对党费的规范管理,健全和规范了党员党费收缴制度。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为党费收缴日期,并定期对党员党费交纳基数进行核定,对党费金额随机抽查,确保每名党员交纳党费无差错。
四、针对实际,健全防控制度
(一)按照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总体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市统计局实际情况,明确具体步骤、措施和责任分工,明确2016年统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并抓紧实施。同时着眼于体系建设,围绕教育、制度、惩治、监督等重点环节进行设计部署,形成完整体系。
(二)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形式,不断完善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紧密结合的联动监督网络。一是多层次开展廉政承诺公示,将纠正“四风”、遵守《廉政准则》承诺内容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内容通过多种方式向全局干部职工公示,向全市统计系统公示,向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公示,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二是通过集中征求意见、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网络邮箱等方式,方便监督。今年开展“一人一谏”活动征求到谏言 74条,并对活动中涌现的26名获奖谏言提出者进行了表彰,局领导向6名一等奖获得者颁发了荣誉证书。
(三)继续巩固腐败风险点防范成果,做好自身防范。认真贯彻落实我局围绕4大类25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处罚17项,行政奖励1项,内部重大事项2项,其他5项),排查出的18个风险点、37种表现形式,制定出的相应防范措施,确保源头防腐取得实效。
(四)狠抓节点,实现对统计行风常态化的监督。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点,重点整治违规收送钱物、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赠送节礼、公车私用等问题;坚持事前教育,从日常细节入手,立规矩、定调子,坚决纠正利用婚丧、祝寿、乔迁、履新、就医、升学等名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
(五)进一步健全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研究制订了《干部职工办理婚丧等事宜应遵守的相关规定》等10项党风廉政方面的有关制度和规定。编印了《鞍山市统计局工作制度汇编》,涉及统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管理规定和行政管理5方面40项制度。通过制度建设确定了工作原则、办事规则和干部从政准则。
五、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加强统计系统行风建设
(一)与各县(市)区统计局、地方调查局,市统计普查中心负责人签订了“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并加强对统计行风建设的检查、考核和评比。推进了全系统统计党风廉政建设,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开展了“查处假数字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出台了《关于坚决查处假数字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标准要求,提出了5条具体保障措施,杜绝了个别地区(部门)为追求政绩而造假的行为。
(三)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今年对全地区293户统计调查对象进行了检查,存在违法问题的118家,立案83件,结案83件,起到了很好地震慑作用,进一步强化了统计党风廉政建设。
(四)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服务。坚持了管控和监督相结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窗口单位规范办事目录、服务指南、服务流程。今年,我局举办的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也受到了各方的好评。
六、整改落实,全面严抓党风廉政建设
(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成效。以问题为导向,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着力解决个别党员党性意识弱化、宗旨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等问题,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和“不严不实”等问题。深入抓好整改落实。针对薄弱环节,组织“三严三实”学习教育“回头看”活动,查漏补缺持续整改。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加强日常监督,紧盯年节假期,防止发生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收受节礼、借婚丧嫁娶敛财等突出问题。同时,密切注意“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对隐形变异“问题”从重处理,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金峰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副局长郭春永、纪检书记薛刚同志组织具体落实,各党组成员负责督促推进分管领域作风建设。
(二)切实转职能转作风。要转职能转作风、调整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各类主题活动的载体作用,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引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教育引导群众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深化“深入基层深入企业 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活动,深入开展市直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推进岫岩县洋河镇定点帮扶工作和马家堡村驻村帮扶工作。大兴调研之风,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摸实情、办实事、解难题,切实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调研能力。扎实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文明机关和文明处室创建活动,改进服务态度、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利用各类媒体,总结宣传全局转变作风、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和有关经验。
(三)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党员干部牢记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看齐意识,严格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为重点,积极开展党规、党纪专题学习,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思想行动自觉,严格落实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专家授课、廉政党课、警示教育等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把抓好经常性教育与开展集中教育充分结合。不断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克己奉公、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四)坚定不移地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根据《鞍山市党风廉政 建设问责暂行办法》,制订《鞍山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度》,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对各类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少数。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自觉做到警钟长鸣、警惕长存;坚持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树立良好家风,主动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力求在“常、长”上下功夫,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不担当的行为,严肃查处问责。按照“三定”方案,及时调整工作事项目录和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七、改进作风,缩减最后一公里
积极开展“为民四服务,效能四提升”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服务群众零距离。
一是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统计示范所的后续管理,并新建10个统计标准化示范所。
二是以“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为载体,夯实基层统计数据,进一步提高政府统计的公信力。6月25日,市统计局四个党支部的党员分赴四个社区开展集中活动,现场解答了群众关心的涉及民生的数据问题,并宣传了《统计法》。活动日后,各支部党员还将进一步深入第一批结对的四个社区,实地调研走访社区的企业、项目、单位和个体户,全面摸清社区经济实体真实情况,并定期轮换不同社区开展活动,并将这种活动方式向县(市)区统计局推广,争取早日实现鞍山地区社区全覆盖。
三是以青年志愿者活动为抓手,推动青年志愿者与企业结对子。将市统计局的青年志愿者团队延伸到基层,各县(市)区统计局纷纷成立青年志愿者团队分队,青年志愿者们在提升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
四是以“三个一”工程为抓手,追求统计新常态下的创新。通过“一处一品、一人一题、一人一谏、一人一果”“四个一”工程的开展,确保生产了一批高质量的统计产品,最大限度地发挥统计的服务职能,为鞍山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建议。
八、长抓不懈,探索长效机制
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度方法,探索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加大对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作为评价班子、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与干部奖惩、任用挂钩。对于不履行或者不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干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三是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制约制度,采取实用有效的方式方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今年以来,我局先后获得了先进党委等荣誉,统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与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局的精心指导下,以“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为推动,继续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为履行统计职能、优化统计服务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为统计工作的全面发展做出新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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