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统计工作专题省长办公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各级建设领域业务人员直接服务企业(项目)的工作优势,分门把守、齐抓共管,准确及时提供企业(项目)情况,共同做好政府统计工作,日前,鞍山市统计局与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委协商后,制定了《鞍山市建设领域统计专管员制度实施方案》,并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按实施方案执行。
鞍山市建设领域统计专管员制度已在全市建立,按照不同专管区域实现分区管理、层级负责的市、县、乡三级管理体制,各部门分别选派了熟悉了解企业(项目)总体情况的人员担任企业(项目)专管员,督促、指导和监督企业及时、准确的上报相关统计资料和统计数据,保证统计数据收集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企业(项目)出现统计违法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对统计专管员进行统一培训,提高统计专业员的业务能力,保证统计专管员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