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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统计局“接地气”沉到县区指导工作

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范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相关精神和省、市建设领域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解决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突出问题,鞍山市统计局制定了新开工项目现场核实制度、数据核实核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要求法规处和普查中心配合投资处进行现场核实核查工作。

近日,鞍山市统计局投资处参加了海城市统计局召开的海城市建设领域统计工作会议,并在会上传达了中央、省、市关于防范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相关精神,并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处理方法进行了指导。同时指出2017年统计工作形势严峻,压力依然巨大,如何保证统计数据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上报,防范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要全面落实企业直报制度。对于新开工的项目要及时培训和辅导企业人员进行直报,保证企业及时准确的上报数据,从源头保证数据质量。

二是要对新入库的项目进行三级核查。市、县、乡三级人员对每个新开工项目都要进行现场核实,严把项目入口关,保证项目真实准确。

三是要建立原始数据核实核查制度。对于当月数据过大的项目必须写说明,说明不了问题的坚决不予报送,同时要求企业完善统计基础工作,建立统计台账,并定期抽查。

四是强化对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法制宣传。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强化统计法制宣传,注意防范统计违法行为,对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签发人:卢桂芳  核稿人:张宝成  撰稿人: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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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