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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统计局“三覆盖”做好项目入库审核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核管理工作,鞍山市统计局确定了投资项目入库审核“三覆盖”工作流程。

一是覆盖新入库项目,实现入库项目全部实地核查。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入库审核力度,市局投资处会同法规处、普查中心对入库项目实现百分百实地核实。坚决杜绝重复上报、打捆报送等各种不符合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统计制度的项目入库上报。对于上年开工的项目,上年投资应计入累计完成投资,不准作为本年完成投资上报。

二是覆盖省市重点推进项目,实现大项目提前跟踪。对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省市重大项目,提前跟踪项目进度。向项目单位介绍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标准、审批材料及项目入库审批规定,做好项目入库服务工作。

三是覆盖在库项目,随机抽查项目上报数据。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定期核查工作机制,开展不定期数据核查工作。利用直报平台,细化审核,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审核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建设用地费等结构数据,防止结构数据发生偏差,杜绝高报多报、重复报送、超范围报送等情况发生。

 

(签发人:卢桂芳  核稿人:李琦  撰稿人:张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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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