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查组于2017年4月24日开始进驻辽宁,并于5月10日到鞍山,对我省及我市开展环境保护督查工作。为做好迎检接待和督查配合工作,市统计局积极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多项举措,全力接受和配合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鞍山市统计局环保督查工作组,局长任组长,负责全面督查工作,分管局长任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市局工业、投资、综合、能源、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并明确总协调人和联络员。
二、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制度
一是分工负责制。将文件收发、资料上报和数据提供等工作按各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并要求每位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督查起将不得擅自离岗、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二是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事项要及时向组长报告,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15点前,将当天督查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到工作组联络人处。三是保密制度。督查期间,工作人员要按照保密制度要求,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档案,不得利用任何媒介传播督查内容。
三、全力配合督查、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做好人员报备工作。市统计局安排专人作为市环保督查小组的负责人和环保督查储备专家。二是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传达会议和文件精神,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将情况及时上报到市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三是配合部门做好工作。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能源消费结构、煤炭消费总量、工业运行情况等相关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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