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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统计局采取三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为做好新形势下统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统计全链条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鞍山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鞍委办发中[2016]47号)的要求,鞍山市统计局采取了三项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的实现。

一是建机构,完善制度。鞍山市统计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齐抓共管”要求,建立完善安全检查、应急管理等制度。

二是抓培训,提高认识。近日鞍山市统计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讲座,邀请安全生产专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杜绝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机关全局干部参加培训,提高了大家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做好安全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是抓落实,明确责任。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鞍山市统计局结合实际,起草了2017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建立部门内部安全隐患清单台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明确了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使安全生产工作有的放矢。

通过三措施,有效提升了鞍山市统计局统计人员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应对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签发人:卢桂芳  核稿人:高立秀  撰稿人:高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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