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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统计局坚持“三态”思路 做好法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鞍山市局坚持“三态”工作思路,做好法治工作。

一、“固态”——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固牢思想基础

结合统计执法证考试,鞍山市局组织参考人员积极备考,认真研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相关行政法律等,并通过学习查找自身业务知识的欠缺和以往工作中出现的纰漏。为防止我市法制工作人员出现因考而学,过后不学的现象,建立了法力无限QQ交流群,随时交流法律法规的心得、执法过程中的体会,并定期发布一些在执法过程中常运用的法律条款,使大家能将法律法规常固于心。

二、“液态”——强化统计执法,提升能力水平

为使各种法律法规在实际的统计执法工作中得到充分和正确的应用,做到理论与实际的完美结合,完成从固态到液态的转化,鞍山市局在强化业务理论知识的同时,除完成“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作,还积极与县市区、专业处室一道进行实地核查。同时还吸纳与调查对象相关的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参与执法工作中,使他们了解、学习和锻炼统计执法工作,为我局统计执法队伍提供后备力量,提高了全市整体的统计执法的力量、能力和水平。

三、“气态”——强化法制宣传,形成法治氛围

鞍山市局统计法制宣传常态化,在统计执法工作中通过向企业发放统计法宣传单、致统计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和现场讲解进行统计法宣传,并以LED广告屏、报纸和走进直播间等方式扩大宣传力度,使液态与气态工作相辅相成、扩散到社会,扩散到每个调查对象的意识和行动中,使其自觉遵守、配合和支持统计工作。同时将《统计法》的十三个不得印成宣传画报,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起到了警示作用,使全市法制宣传达到全覆盖。

 

(签发人:卢桂芳  核稿人:王敬全  撰稿人:赵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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