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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统计局深入实施特色统计改革

2017年,鞍山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局有关要求,坚持“重落实、提做法、再创新”原则,守正开新,全面深化实施鞍山特色统计改革,实现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全方位落实,调研步步深入,实施立体化督导,努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一是实施数据采集方式改革。以智慧鞍山为统领,深入实施“大数据”和“互联网+”发展战略,加强部门联动,建立统一的动态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多证合一”登记制度为基础,深入加强与工商、质监、税务、人社、编办、银行等部门信息的互认、共享,建立统一的数据上报平台。通过各部门统计数据采集,建成全市综合数据库;通过部门行政记录补充完善现有法人单位数据资料,建成完整的法人数据库;通过数据库信息交流共享,搭建统计服务平台。全面实现市、县、乡(镇)街三级数据协同管理、共同使用,全市经济大数据综合应用和统计服务功能全覆盖,提升数据质量。《鞍山市统计数据采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已全面印发实施。

二是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鞍山市统计局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结合鞍山特点,制定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一套全程、全员、全域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同时,鞍山市统计局针对《实施方案》内容,研究制定了《鞍山市统计局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重要任务措施分工细则》,将《方案》逐条进行任务分解,全方位明确责任处室、具体措施与完成时限,实现《方案》有落地、有实效、有回声。并结合《方案》内容,建立完善《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统计弄虚作假举报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健全完善统计工作制度体系。鞍山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中国信息报》给予宣传报道,并受到省内外城市重点关注,河北省唐山市统计局多次咨询学习鞍山《实施方案》起草及统计工作改革创新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

 

(签发人:卢桂芳  核稿人:伍卫  撰稿人:付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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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