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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局“四举措”确保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日前,鞍山市统计局被省统计局列为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试点城市之一,鞍山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相关处室认真学习报表制度,三举措确保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收集资料,加强学习。针对相关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责任部门数据不全等问题,鞍山局有针对性的收集相关部门历史资料,力争做到数据的全面性及连续性,并对相关数据进行归纳整理、分析研究;同时,鞍山局组织相关专业处室,多长召开座谈会,积极研究、学习报表编制制度,为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做足前期准备。

二是积极调研,注重实效。“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鞍山局先后到十多个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工作,就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内容、方法与相关部门交流、学习,并就编制难点问题开展有效沟通,确保报表填报的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

三是强化协调,开展联动。此项工作涉及的部门多,数据全,鞍山局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开展部门联动。组织召开了有统计、国土、农委、水利、林业等相关责任部门组成的部门联席会议,就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编制方法及数据来源等工作达成一致,建立沟通常态机制。

四是建立组织保障,确保工作开展。试点工作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成立了市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市统计局成立了工作办公室,从经费、人员力量给予保障,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鞍山局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学习、积累经验,为此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的顺利推广提供重要支撑。

 

(签发人:陈涛  核稿人:齐成刚  撰稿人: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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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