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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统计局春节前和春节期间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

2018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坚决防止“四风”反弹,鞍山市统计局制定《市统计局2018年关于春节前和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市统计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组,在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对全局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宾馆酒店,或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旅游、度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接待走亲访友等活动;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用财政性资金举办文艺晚会或大操大办晚会和节庆演出;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或“私车公养”;节日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参赌涉赌、吸毒涉毒;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牌和报销费用。

市统计局把上级纪委通知要求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突出问题导向,传导压力、形成震慑,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建立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根据“四风、陋习”问题的新动向、新变异,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强对有关场所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投诉,做到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坚决以“零容忍”态度纠正“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坚持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

 

(签发人:陈涛  核稿人:孔玲玲  撰稿人: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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