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真实、客观的反映全市经济运行态势,为市委、市政府实施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鞍山市统计局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一季度 GDP 核算工作。
一是提升互动频率。 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严格按照省局核算方案规范对数据进行采集、加工、上报和使用,做到方法程序化、标准规范化、流程制度化。对核算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较为简单的困难采用电话解答的方式进行解答,对较为困难或集中出现的问题统一将相关的核算人员集中到市统计局核算处进行现场指导。
二是重视数据审核。 着重对部门及相关基础数据的审核评估,通过数据协调性和可比性、变动幅度和变动趋势,进行横纵对比,寻找规律,从专业数据支撑、产业结构特点、各县市区地域间经济联系等方面对核算各专业数据审核评估,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发区主要统计指标数据的走势研判,使核算数据更加科学,更加符合经济发展实际。
三是加强沟通联系。 加强与国地税、财政局、人民银行、国调队等部门和农村处、工业处、贸易处、投资处、服务业处等专业处的沟通,理顺基础数据的来源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各部门、各处室的新情况和新变化,切实增强核算工作的主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