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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局强力推进统计法制“四化”建设

近年来,鞍山市统计局坚持两手抓,既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又注重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大力加强统计规范化建设,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理念,以执法程序合法化;法律文书格式化;执法手段现代化;普法宣传全面化这四化为抓手,不断提高统计法制水平。

一、执法程序合法化

通过对各种统计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各专业的业务知识的认真学习,做到在执法工作中不出现纰漏,不出现因为执法程序有问题而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从而达到零失误。

二、法律文书格式化

鞍山市局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标准》、《辽宁省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文书立卷归档暂行办法》,在执法检查和查处案件工作中,使用全省统一的法律文书,并对部分法律文书采取计算机处理,进一步规范了统计行政执法文书案卷制作。

三、执法手段现代化

通过使用电子通讯设备,利用网络传输等手段认真制定全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在执法过程中,利用录音笔、录像机等电子设备取证,做好备份,通过现代化手段做好证据收集、归档工作,提高执法检查的效率。

四、普法宣传多样化

一是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平台向各部门领导宣传统计法;二是在网站上开辟法制专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并设置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三是充分利用统计法宣传月的时点,组织人员在商业繁华路段设置普法宣传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集中组织普法宣传活动,宣传《统计法》。

 

(签发人:陈涛 核稿人:赵大鹏 撰稿人: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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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