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7个月,鞍山市限额以上经销企业能源商品销售情况总体良好,油品类能源商品销售较为活跃,煤品类商品销售量有所萎缩。具体有以下两方面特点:
一是能源商品销售涨跌互现。从油品类看,前7个月,在统计的限额以上能源经销企业中,销售的9类油品能源商品有5类商品销售实现增长,涨幅最大的是煤油,同比增长13.1 %;其次是石油焦增长8.3%;其余增长的品种分别是汽油、液化石油气和天然原油,分别增长8.0%、3.9%和2.3%。从煤品类看,4个品种中,煤制品销售量增长10.1%,焦炭销售量增长4.0%,但原煤和洗煤销售量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分别同比下降15%和91.7%。
二是省内销售占据主导。在鞍山市限额以上能源经销企业销售的14个能源品种中,有8个能源商品全部在省内销售,占全部品种的57.1%,分别是洗煤、焦炭、天然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其次有4个品种省内销售比占8成以上,占全部品种的28.6%,分别为液化天然气、原煤、润滑油和煤制品,省内销售比分别为94.8%、89.1%、88.6%和80.3%。石油沥青和石油焦的省内销售比较低,分别为46%和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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