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9月份,鞍山市限额以上经销企业能源商品销售情况总体良好,能源商品市场较为活跃,具体有以下两方面特点:
一是能源商品销售较为活跃。从油品类看,前3季度,在统计的限额以上能源经销企业中,有4类油类能源商品销售实现增长。其中,涨幅最大的是煤油,同比增长10.3%;其次是石油焦增长8.6%;其余依次分别是汽油和液化石油气,分别增长6.5%和4.3%。从煤品类看,原煤和煤制品销售呈现增长态势,其中,原煤同比增长2.5%,煤制品增长9.9%。
二是省内销售占据主导。在鞍山市限额以上能源经销企业销售的能源商品中,半数以上的能源商品全部在省内销售,分别是洗煤、焦炭、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30%的品种省内销售比达8成以上,分别为原煤、润滑油、液化天然气和煤制品,省内销售比分别为90.3%、87.2%、84%和81.9%。
三是购销比较为均衡。各类能源商品的购销比保持在90%至120%之间。其中,24%的能源商品购销比为100%,分别为石油沥青、煤制品和石油焦;38%的能源商品购销比在100%至120%;38%的能源商品购销比在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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