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统计信息 >> 正文
 
 
前5月我市用电量达104.2亿千瓦时

前5月,我市用电量累计达104.2亿元,同比下降1.9%。

从增速看,呈现一产、三产、居民消费增长、二产用电量下降的三升一降态势。其中,增长最快的是第一产业,累计消费用电量0.8亿千瓦小时,同比增长23.5%。其次是居民消费,累计用电量为8.7亿千瓦小时,同比增长3.0%。居民消费中,城镇居民用电高于农村居民用电,城镇与农村居民用电量分别为5.9亿千瓦小时和2.5亿千瓦小时,同比分别增长3.1%和2.7%。第三产业累计消费用电量7.6亿千瓦小时,同比增长4.5%,第三产业中,批零住餐业累计消费用电量2.3亿千瓦小时,同比增长5.2%;交通运输业累计消费用电量1.5亿千瓦小时,同比增长5.0%。第二产业用电量有所下降,累计消费用电量86.8亿千瓦小时,同比下降3.1%,第二产业中,工业用电量为86.1亿千瓦小时,同比下降3.0%,建筑业用电量为0.7亿千瓦小时,同比下降7.9%。

从在全市用电份额看,二产比重最高占83.3%,其中工业占82.6%,建筑业占0.7%;其次是居民消费和第三产业,分别占全社会用电量的8.3%和7.6%;第一产业份额较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0.8%。

 

(签发人:卢桂芳  核稿人:孙秋晨  撰稿人:于晓东)

 

附件
相关文档
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