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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一季度用电量同比增长 12.4%

全社会用电量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一项重要先行指标。一季度数据显示, 1-3 月,鞍山市全社会用电量 72.7 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加 8.0 亿千瓦时,增长 12.4% ,其中 3 月份当月用电 24.8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2.1% 。明显的传递出鞍山市经济回升信号。

从产业分类情况看,一季度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均保持高速增长。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为 0.6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0.1% ,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 0.8 %;第二产业用电量为 60.5 亿千瓦时,增长 13.0% ,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 83.2 ;第三产业用电量为 6.0 亿千瓦时,增长 13.4% ,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 8.2 % 。

工业用电量增长依然是拉升全社会用电量的主要因素。 1-3 月,全市工业用电 60.0 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 13.1% ,高于全社会用电增速 0.7 个百分点,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 10.7% 。其中,耗电最大的制造业用电量为 46.2 亿千瓦时,增速达到 13.6% ,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 8.5% 。

 

(签发人:卢桂芳  核稿人:于晓东  撰稿人:马浦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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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