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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 9.4%

年初以来,鞍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商贸经济发展,出台相关政策及措施,鞍山市消费市场总体呈现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一季度,鞍山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 259.1 亿元,同比增长 9.4% ,高于全省 1.6 个百分点,增幅列全省第四。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看,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 212.9 亿元,同比增长 9.5% ,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 46.2 亿元,同比增长 9.0% 。

按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实现零售总额 232.6 亿元,同比增长 9.7% ,餐饮收入实现零售总额 26.5 亿元,同比增长 7.0% 。

按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零售分类看,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额 38.7 亿元,同比增长 20.6% 。其中汽车类实现零售额 14.2 亿元,同比增长 15.0% 。与之相关的石油及制品类商品也比上年同期增长 57.2% 。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大众消费水平逐步提高,汽车价格的大幅下降,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汽车代步,刺激汽车销量快速增长。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和粮油食品类实现零售额 4.8 亿元和 2.4 亿元,同比增长 9.3% 和 12.1% 。一季度,鞍山各大商场、超市纷纷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大商新玛特、天兴百盛、新世界百货和大润发超市分别推出“新春鸿旺市集抢年货”、“旺狗贺岁 新春钜惠”、“新春折扣季”和“年货大街”等活动,积极促进了消费者大量购买商品。

 

(签发人:卢桂芳  核稿人:曹洪余  撰稿人: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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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