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数据发布程序及相关规定,2015年4月10日,辽宁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审批通过鞍山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准予向社会公开发布。
这次普查的普查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
根据普查数据,201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5042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8639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3166个,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单位3237个。全市个体经营户183548个。
在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0399个,占29.7%;制造业7831万个,占22.3.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144万个,占9.0%。
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83217个,占45.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3310个,占23.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5972个,占8.7%(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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