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前4月,鞍山市能源生产企业继续保持良好生产态势,共生产电力、油品、煤品等能源产品470.1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同期增加17万吨标准煤,增长8.2%。
从电力产出看,作为重要能源产品的电力生产呈现快速增长态势。1-4月份共产出电力21.1亿千瓦小时,同比增长16.9%。增长的原因一是由于部分企业为了节约生产成本,大幅增加自用火力发电的电量;二是由于企业更加注重对余热余压的回收利用增加了其他发电电量。1-4月份利用余热余压发电的其他发电量为2.6亿千瓦小时,同比增长6.7%。
从焦化产品看,焦炭及其附属产品煤气产量均增长。1-4月份共产出焦炭268.4万吨,同比增长2.7%;产出煤气96.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3%。增长的原因主要是部分企业设备升级改造,提高煤气生产能力,拉动煤气产出量大幅增加。
其他品种较去年同期产出有所下降,其中润滑油、燃料油和石油沥青等油品燃料累计产出5.8万吨,同比下降24.8%;累计产出洗煤5.5万吨,同比下降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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