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3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鞍政办明电 ﹝ 2014 ﹞ 1 号)的要求,现将鞍山市统计局 2013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情况
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今年市统计局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重新调整,市统计局局长朱德义担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及各处处长担任统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局办公室主任卢桂芳兼任政务公开办主任,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了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等三项制度。
(三)编制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情况
对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进行了更新完善。对公开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栏目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编制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鞍山市统计局在局综合处设立了信息查询场所,实行专人负责,配置电脑 2 台。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 年,鞍山市统计局在mobile.288-365主动公开政府统计信息 400 余条。
三、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 年,鞍山市统计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 年,鞍山市统计局未对信息公开申请收费。
五、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 年,鞍山市统计局没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 、存在的问题 :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都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信息更新及时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有待进一步增加。
2 、改进措施:一是抓组织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日常常规性工作。二是抓制度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程序、保障措施与法律责任。三是抓载体创新,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会议和文件等载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更加广阔、渠道更加畅通、效果更加明显,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得到保障。
鞍山市统计局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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