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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统计普查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鞍山市统计普查中心概况

  1. 主要职责
  2.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统计普查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2014年市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 2014年市直部门支出决算表
  3. 2014年市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4. 2014年市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统计普查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统计普查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协助和参与全市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实施基本单位和服务业的经常性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并对其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组织指导与基本单位和服务业有关的统计基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统计普查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鞍山市统计普查中心

第二部分 鞍山市统计普查中心2014年度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鞍山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8.1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8.14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上年结转和结余0.82万元。

(二)支出合计67.83万元,

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14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8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1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0万元,

主要是用于保障统计局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3. 住房保障支出7.01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4.24万元,主要是用于按照国家统一标准,为职工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2.77万元,主要用于为新职工缴纳的新职工住房补贴。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7万元,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汽车保有量为1台。单位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14年三公经费比2013年减少1.46万元,下降3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    件: 鞍山市统计普查中心2014年决算公开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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